企业所得税法咨询

你好,我觉得咨询一下,我企业要变动税务变更非跨地区详细地址,必须什么资料?能够在网络上立即申请办理吗?实际怎么办理?感谢

2020-04-26 08:43: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的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某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  公司变更设立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自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 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 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4. 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修订的公司章程(不涉及修改章程的可不提交);
    5. 公司营业执照;
    6. 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其中:变更公司名称的,须提交《公司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 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变更,有可能涉及税种、税率等变更,故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手续。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规定:第十九条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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