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咨询

我的月薪是18000/月(不还税),企业要求每个月有四天假期,5月6号工作到31号,那么我五月份能拿是多少薪水!

2020-04-27 20:15: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四条 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第八条 本规定由劳动部、人事部负责解释;实施办法由劳动部、人事部制定。

    第九条 本规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
    1995年5月1日施行有困难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适当延期;但是,事业单位最迟应当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最迟应当自1997年5月1日起施行。 [1]
  • 工资计算问题按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为准,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这个一般是可以协商解决的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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