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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停车被撞谁的责任

2018-07-17 17:56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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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车外出的时候,其实寻找停车位是比较麻烦的,尤其是现在在一些大城市,车辆可以说已经超饱和了,这个时候自然停车位就供不应求,有的人在找寻了半天没有空的车位时,可能就直接选择了违停。那么,在违章停车被撞是谁的责任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违章停车被撞谁的责任:

  路边违法停车被撞可能也要承担责任路边停着的车被撞,双方又协商不下,责任认定一般按照以下情节区分:被撞车辆在泊车位内正常停放,无需承担责任;如被撞车辆因车辆故障等特殊原因,临时停放在泊车位以外的地方,在来车方向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被撞车辆也无需承担责任;如在泊车位外无正当理由违规停放,而且在来车方向又无警示标志,被撞方需承担次要责任。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也就是说,被撞车辆有违法违规的地方,而且也有证据证明的,即使肇事车辆逃逸,被撞车辆也要承担相应责任。在确定好责任问题后就是索赔的问题。肇事司机如与肇事车辆所有人不一致,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属于肇事机动车一方的,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肇事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认定期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1、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将车辆停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属于违章停车,但其违章停车行为尚不足以造成该事故,因此,不应承担主要责任,承担次要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违章停车被撞谁的责任的相关知识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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