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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销罪具有什么犯罪特性

2020-03-09 12:51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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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传统的传销我们通常都有所了解,不会轻易的上当,但是网络传销使用了隐秘的不公开的手段,它的得利方式同样是交纳会费或是享受产品,然后再拉人进入作为自己的下线的方式,那么网络传销罪具有什么犯罪特性?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网络传销罪具有什么犯罪特性

  1、虚拟性

  网络是一个虚拟空间,非法传销者利用网络这一特征,借助高科技、电子商务等名义,遮人耳目,大搞空手道。会员得到的仅仅是虚拟的网络空间,从传销传统的实物产品发展为纯粹以发展会员获得奖金为目的,有些付费方式都是网上支付,完全“电子商务化”了。

  网络传销罪具有什么犯罪特性

  2、欺骗性

  利用网站作为传销平台,比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该些传销网站多打着远程教育、培训个人创业、电子商务的旗号吸引人,掩人耳目,遮盖其发展会员(下线)牟利的本质。3、隐蔽性

  与传统传销相比,网络传销隐蔽性更强。发展会员都是在网络上进行,会员必须通过网站才能加入传销,并且使用的用户名都是假名或者代号,并且都有各自的登陆密码,彼此之间的联系主要通过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来完成。

  4、跨地域性

  互联网传播具有跨地域性,使得传销突破了地域和国界的限制,即使在一国内,也是遍地开花。但由于属地管辖的限制,各地工商部门只能就本辖区的传销活动进行监督,对全国性的传销无法从源头上切断。

  5、查处被动性

  网上资源浩繁如海,工商部门要在数以亿计的信息中发现非法传销的蛛丝马迹谈何容易。只能在现实世界中发现传销痕迹或举报的情况下才能出击,获得案源信息渠道少,导致工商查处网络传销极为被动。

  法律规定:

  《禁止传销条例》第九条: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含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信息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电信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查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网络传销罪具有什么犯罪特性的内容,网络传销罪具有的犯罪特性有:虚拟性、欺骗性、隐蔽性、跨地域性、查处被动性。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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