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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签商铺出租合同

2020-02-03 09:16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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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进行商铺出租是容易引起纠纷的,那么在进行签订商铺出租合同的时候就需要多加注意了,那么怎么签商铺出租合同呢?下面有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怎么签商铺出租合同

  (一) 承租意向书签约流程:

  1、 商家资格考察、评估核准(招商部);

  2、 填写意向商户入驻计划单(招商部、客户);

  3、 签承租意向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式一份);

  4、 招商经理签字确认;

  5、 财务缴费(承租意向金);

  (二)正式租赁合同签约流程:

  1、 与客户沟通谈判、租赁方案修改;

  2、 商铺交房时间确认;

  3、 租赁合同正式签订,三方签字生效(总经理、物业公司、客户);

  4、 财务缴费;

  二、商铺出租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必须订立正式的租赁合同所谓正式的租赁合同就是经工商备案认可的租赁合同;你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购买;

  2、必须要求出租方出示房屋产权证书原件和身分方证件;

  如系共有产权的需共有人一起签字方可生效;

  3、在订立合同时除租金外还必须明确其他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如房屋租赁税金物业管理费修缮费用等;

  4、如所租商铺需经装修后方可使用的需明确装修的范围;

  5、如商铺所有权人在租赁期间出售或抵押商铺的须在合同中明确应保证承租人继续租赁的权利否则出租方需赔偿损失;

  6、应在合同中明确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他人;

  7、订立合同时所有权人和共有人需同时到场签字并盖章;不可由他人代替;

  三、商铺租赁合同的诉讼时效

  1、关于租金延付或拒付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规定: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例如,原告应在约定的每次支付租金的截止日期届满后一年内向被告主张权利。如第一次交纳时间为2008年10月20日前10日内,原告则应在2009年10月20日前向被告索要2008年8月11日-10月10日两个月的租金,依次类推。但原告在一年的诉讼时效期限内并没有向被告催要过2008年8月10日-2009年7月10日前的租金,应视为放弃索要该期间租金权利。

  2、另据《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方逾期不交房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追求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原告在起诉前长达1年多的时间内,从未行使过上述权利,即使被告因种种原因未及时交纳房租。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商铺出租合同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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