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咨询

他与他人共同投资成立了一家公司,持有自己40%的股份、对方55%的股份和对方5%的股份。初始投资为50万元。现在他已经投资了10万元。然而,由于他不能继续合作,公司现在由持有他5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他也是公司的执行董事和法人。他是一名主管。除了这10万元,他怎么能不承担股东的责任呢?

2019-12-27 10:0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
    在公司法里,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仅以其投入到公司中的财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一种制度。投资人只需要用其投资到公司的财产承担风险,而不会涉及到其他的财产。
    所以,公司宣告破产,只能以公司的资产承担债务,不会要求用股东的其余资产来承担。
    根据 《公司法》第三条【法人财产权及股东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公司监事的法律责任为:
    (1)检查公司财务,检查公司财务,主要是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财务会计资料。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提出罢免建议。
    (3)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提议召开及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你好: 《公司法》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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