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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发票还能报销吗

2018-07-18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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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地税发票主要是服务业的,如服务业发票、建筑安装业发票、饮食业发票、娱乐业发票、运费发票等等。工业产品销售、商品批发及零售、加工修理业发票都属于国税部门管理的发票。那么,地税发票还能报销吗?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地税发票还能报销吗

  根据全面实施营改增文件规定,原地税监制的发票只有三个月的过渡期,过了过渡期之后就不能再使用。至于报销通常是在2016年度内可以的,到了17年就不能报销了。

  具体来说,按照规定2016年4月30日前纳税人已领取的地税发票,暂时继续使用至2016年8月31日。初次在国税机关领用发票的纳税人,须缴销地税机关已发放的发票后,方可领用;凡在国税机关已领用发票的纳税人,地税机关已发放的发票一律缴销。因取票方无法判断开票方是否已申领国税发票,所以只要是在规定的开票期限内取得地税发票,是可以入帐的。

  二、地税发票与国税发票的区别

  1、地税和国税管辖的权限的不同。

  2、国税发票主要是商品买卖,主要是增值税。

  3、地税发票有建筑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保险业、通信业、销售不动产、无形资产转让、娱乐业,主要是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等。

  日常生活中,购买有形商品时所得到的通常是国税发票,如商场购物发票;购买的是无形的服务时,得到的通常是地税发票,如停车收费发票、餐饮发票、出租车票等。

  一般情况下,区别两种发票,主要看发票上盖的红章,如果写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监制”,就是地税发票。

  根据全面实施营改增文件规定,原地税监制的发票只有三个月的过渡期,过了过渡期之后就不能再使用。按照规定2016年4月30日前纳税人已领取的地税发票,暂时继续使用至2016年8月31日。报销通常是在2016年度内可以的,到了17年就不能报销了。以上就是地税发票还能报销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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