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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四停四”限行时间

2018-07-30 18:38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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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6月1日,《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通告》正式公布,提出“开四停四”交通限行管理措施,即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那么广州“开四停四”限行时间是怎么样的。找法网小编整理以下内容。

  一、限行时间:

  据悉,广州限行范围内24小时全天候实施(除去不实施开四停四的日期),不分上下高峰,也不分早晚,周末也限行。

  不实施“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的日期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中国共 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期间

  中国共 产党广东省委员会全体会议期间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期间

  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期间

  即在上述时间内,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内可正常通行,即无论行驶或停驶,均按停驶时间计算。

  【解读】本条说明不实施管理措施的特定时间和期间的计算规则。

  (一)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与国务院办公厅每年发布的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七个节日安排一致,包含节日放假的调休、周末连休时间(例如2018年十一国庆节不实施“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的时间为2018年10月1日-10月7日,其中10月1日-3日为国庆节日,10月4日-5日为调休时间,10月6日-7日为周末连休时间)。

  (二)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召开中国共 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中国共 产党广东省委员会全体会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广东省政治协商会议,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期间,不实施“开四停四”管理措施,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内可正常行驶。即在上述时间内,无论车辆是行驶或停驶状态,均按停驶状态计入停驶时间。也就是说,如果车辆正好处于停驶计算周期,其也可以行驶,并按车辆处于停驶状态计算。

  (三)对于上述不实施“开四停四”措施的特定时间,公安交管部门会通过交通消息方式提前向社会发布。

  二、限行路段:

  自2018年7月1日零时起,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驶入本市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按自然日计算,下同),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

  1、广州市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

  2、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不含)

  3、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长洲岛至丫髻沙大桥至广和大桥段,海珠区南面、长洲岛和番禺区北面、海珠区和白云区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东面)

  4、鸦岗大道(不含)

  5、华南快速干线三期(鸦岗大道至春岗立交段,不含)、

  6、华南快速干线三期辅路(不含)

  7、尖彭路(不含)

  8、同泰路(不含)

  9、广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

  10、华南快速干线二期(春岗立交段至广汕路段,不含)

  11、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不含)

  以上合围的区域以及进入上述区域的洛溪大桥、鹤洞大桥、洲头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桥东桥、金沙洲大桥。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广州“开四停四”限行时间。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进行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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