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这一生有点大病小疾的在所难免,对于小病来说花费不高,但是对于大病那可就让很多农村地区的朋友承担不起了。但是好在我国推行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让看不起病的农民朋友,从此不再因看病犯难。今天又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农村合作医疗的门诊补偿?
农村合作医疗的门诊补偿
1、门诊医药即时补偿
参合农民门诊医药费用补偿只限在本乡镇卫生院门诊和定点村卫生室就诊发生的医药费用。在参合农民就诊时给予即时补偿。
2、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比例和封顶线
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门诊和定点村卫生室就诊的医药费用按照30%比例补偿。每人每年门诊医药费用补偿封顶线为150元,其中在实行一体化管理的定点村卫生室就诊的门诊医药费用补偿封顶线为40元。
3、慢性病和特殊病种的医药费用补偿
①慢性病和特殊病种的申报、鉴定、发证和费用补偿按照《淄川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及特殊病种门诊医药费用补偿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②持有新农合《慢性病证》或《特殊病种就诊证》的参合农民到区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使用中药饮片和中医适宜技术治疗所发生的门诊医药费用纳入补偿范围
4、残疾军人及遗属门诊医疗费补偿
①参合农民中的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的门诊医药费用,按照新农合规定比例补偿后的剩余部分,由民政部门按照50%(孤寡人员70%)比例再给予即时门诊医疗费用补助。
②参合农民中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战退役人员的门诊医药费用,按照新农合规定比例补偿后的剩余部分,由民政部门按照40%(孤寡人员50%)比例再给予即时门诊医疗费用补助。
农村合作医疗门诊补偿按照上面所介绍的原则进行补偿,希望上面的介绍可以帮助大家解答心中的疑惑。谢谢大家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