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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精装修合同的注意事项

2018-07-19 16:23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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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人们在购买新房之后,往往会花大价钱来对房屋进行装修,当然装修肯定是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的,但由于这算是比较专业的事情,因此往往都是委托专业的装修公司或者团队具体进行装修。那此时签订装修合同的话,当事人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找法网小编马上就来告诉大家签订精装修合同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一、装修合同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一)选择正规的家装公司,签订合同之前,业主应先审查装饰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

  (二)对装饰公司提供的设计方案要有详细的设计样图。预算报价,客户应该严格审定,如有可能找相关专家咨询。如果委托装饰公司选择建材的话,装饰公司一般会提供预选的材料样品,客户应该保存以便日后检查对照。

  (三)详细注明施工工期、几次验收程序(包括材料、隐蔽工程、局部和整体验收等)、详细制作过程的说明、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材料的明细表和日期等,同时还应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在约定装修的材料标准时,一定要非常细致,包括外墙、内墙、顶棚、地面、厨房、卫生间、阳台等,每个部位使用材料的品牌、型号都要清楚标明,不能笼统地用“国内名牌”、“国际名牌”之类的字眼。

  (四)合同要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复印委托书,同时向装饰公司索要工商执照的复印件和资质证明的复印件,这两个复印件都应该加盖公司章,还要索要项目经理和工程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司正式职工的工作证复印件以及联系电话。

  (五)上述装修合同有三种形式:即承包人包工包料,部分包料,承包人包工、住户自己包料,在装修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装修公司包料的,要向其索要购买的材料明细表、合格证、发票;业主自己包料的,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志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装修材料。

  (六)在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检测不合格的,如属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应返工,并承担相应损失。

  二、商品房装修合同怎么签订?

  (一)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这两点,给某些装饰公司粗制滥造和拖延工期“创造”了条件。

  (二)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或型号,以防装饰公司以次充好。

  (三)如果您在工程进行中,对某些装修项目有所增减,就一定要填写相关的“工程洽商单”,并作为合同的附件汇入装修合同书中。

  (四)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如果属于施工或材料的质量问题,装饰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属于用户使用不当,双方可协商处理。一般装饰公司对工程的保修期,从三个月到一年不等,您要尽可能选择保修期长一点的公司。另外,保修期要包含一个取暖季。

  另外,一些未在图纸上出现的工程,如线路改造,灯具、洁具的拆安也会在预算书上体现。并根据图纸上的具体尺寸核定预算。在预算书的最后,会有一些诸如“机械磨损费”、“现场管理费”、“税费”和“利润”等项目,这些项目其实都属于不合理收费。“机械磨损”是装修中必然发生的,“现场管理”则是装饰公司应该做到的,这两项费用其实都已经摊入了每项工程中,不应该再向消费者索取。不经认证的合同视为无效。

  装修房屋也是门技术活,此时不仅要将自己的喜好与实际情况结合,同时也要注意装修装饰材料的选择。而要是选择委托装修公司来提供装修服务的话,在签订相应合同的时候,当事人一定要小心注意。具体签订装修合同注意事项的内容,找法网小编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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