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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减税政策有什么答案吗? 谢谢你

2020-03-29 14:30: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 房屋买卖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吗,  
    一、房屋买卖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吗  符合以下几类情况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前提是:产权人是个人的情况):  
    (一)非居住用户房无免征条件,必须缴交个人所得税,但可办理据实征收;  
    (二)居住用户:《房地产证》上的出征时间或《契税完税证》上的填发日期满五年即可免征;如纳税人有异议的可提供以下资料审核:  
    1、上手购买一手商品房的可提供《预售契约》,约定的交楼时间超过5年可免征。  
    2、房改房可提供《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以缴款日期为准、收款收据注明的缴款时间或购房协议书的签署时间。  
    3、安居房可以《安居协议》上的签订时间为准(以前大多数安居协议没有注明时间,可到开发商出具入住证明)。  
    4、解困房直接可以免征。  
    5、继承、赠与取得的房产办理出售,提供上手房产证和继承、赠与公证书,只要上手房产证出证时间超过5年,可以免征。直系亲属赠与,可看上手证;非直系亲属赠与,只看今手证时间,只能到地税局办据实征收,不能核定征收。  
    6、拆迁补偿(回迁)房可提供《拆迁补偿协议》以签订时间为准。  
    7、分家析产、分割的房屋以析产、分割前的来源为依据。  
    二、房屋买卖可以房产税吗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规定,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下列情况房地产免纳房地产税:  
    (一)军政机关及人民团体自有自用之房地产;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  
    (三)公园、名胜、古迹及公共使用之房地产;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  
    (三)清真寺、喇嘛庙本身使用之房地产;  
    (四)省(市)以上人民政府核准免税之其他宗教寺庙本身使用之房地产。
  •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中允许扣除的社会保险费是仅指个人缴纳部份。公司缴纳部分,是公司承担的,不计入个人的每月工资里。所以不用扣除。
      个税计算器国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指的是企业帮个代缴的部分,也就是职工个人应承担的保险钱数---职工个人缴纳养老金部分、职工个人缴纳医疗保险大病和门诊部分、职工个人缴纳失业险部分及职工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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