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咨询

甲公司注册持有某商标后,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允许生产和销售该商标的商品,但乙公司没有生产能力,并允许丙公司生产该商标的商品。 法律上允许这样的行为吗?

商标
2020-09-20 07:27:4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为了维护驰名商标权人的利益,我国为驰名商标提供扩大保护,其禁止权范围可以扩展到不同类别的商品上。《商标法》第十三条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 商标权的侵权认定主要看其是否具备以下条件:
    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音影作品。
    2、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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