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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佣金没有约定怎么处理

2020-01-08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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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公司收取佣金是很正常的事情,这是法律规定的,证券公司是必须收取佣金的,如果不收取就违法,当然,现实中有一种情况就是证券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没有约定佣金。那么,证券公司佣金没有约定怎么处理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证券公司佣金一般是多少

  A股、B股、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佣金实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动制度,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佣金(包括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0.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证券公司收取的证券交易佣金是证券公司为客户提供证券代理买卖服务收取的报酬。如证券公司向客户提供代理以外的其他服务(如咨询等),可由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

证券公司佣金没有约定怎么处理

  二、证券公司佣金没有约定怎么处理

  分析《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第一条“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佣金不得高于……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的规定可知,交易佣金有一个“不得高于”和一个“不得低于”的界限,而没有零标准,佣金标准是存在底线的,如果证券公司不收取投资者交易佣金就是违法并涉嫌不正当竞争。因此,未约定佣金的并不能就此免除佣金,因为免除佣金行为构成违法。

  再分析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该条规定结合前述通知规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即便没有约定交易佣金,证券公司仍有权向投资者收取交易佣金,其有关佣金的收取标准则可以参照证券公司行业的一般标准或证券公司向同类型投资者的一般收取标准来确定。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第一条:“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佣金不得高于……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证券公司佣金没有约定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即便没有约定交易佣金,证券公司仍有权向投资者收取交易佣金,其有关佣金的收取标准则可以参照证券公司行业的一般标准或证券公司向同类型投资者的一般收取标准来确定。若您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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