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没有股份的法人,公司的基本资料都在股东。 如果他们不和我合作办理户口手续,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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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规定》第23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根据该规定,破产企业如果在宣告破产之前对外提供担保,债权人可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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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续期间不得退股,只能转让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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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般董事长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你不是董事长而是聘任的经理,是可以解除聘任合同的。公司股东理应重新聘任法定代表人。侯二朋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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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