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咨询

你好,我们是一个再婚的家庭,现在我们想咨询一下。我们以前都有一个孩子,我们都得到了前辈的支持。现在我们有了自己的孩子。请问,我们违反了计划生育法吗?我们需要社会支持吗?谢谢。

2020-05-09 16:24: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民超生一个子女的,一次性征收3000—5000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非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
    (一)或者
    (二)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非婚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按
    (一)或者
    (二)的计算基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不够间隔期生育的,一次性征收300—500元的社会抚养费;城镇居民一次性征收500元社会抚养费,每提前生育一个月,加收50元,最多不得超过1000元;  
    (五)早婚早育的,一次性征收500—3000元的社会抚养费;违法收养子女的,按超计划生育对待。
  • 你有一男一女,如女方无子女,可再生一胎。如女方有,则不能。
    祝愉快。
  • 要看你是不是第一次结婚,如果你是第一次结婚,没有孩子,可以要孩子,不违反政策规定;如果你以前生过孩子,现在可能不能要孩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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