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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2019-08-16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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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想获得专利权则需要向专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成为专利权人。那么,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呢?专利保护对象包括哪些呢?专利权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帮助到您。

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一、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1、独占权。独占权又称之为“专有权”。《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许可实施权。许可实施权,也就是许可使用权,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具体地讲,专利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

  3、转让权。专利权的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专利转让给他方(受让方)所有的法律行为。专利权的转让,使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的所有人发生变更,原来的专利权人不再拥有专利权。专利权的转让有两种方式:合同转让与继承转让。合同转让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发生的,比如通过买卖、交换、赠与、技术入股等方式转让专利权;继承转让是由于法定原因而发生的转让,当专利权人(自然人)死亡后,专利权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给有继承权的人。

  二、专利保护对象包括哪些?

  1、发明是对产品的形状、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俗“小发明”;

  3、外观设计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三、专利权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

  (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20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未缴费终止:专利权人未照规定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专利权人主要享有独占权、许可实施权、转让权,专利保护的对象根据专利的类型不同,保护的对象也会有所区别。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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