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咨询

请问企业以外的人,给企业策划了一个方案对外展示或者营销,但是并不是产品营销,这个方案怕被企业明面上否决,然后自己暗地里实施了,那么对这个我们能不能申请专利保护或者其他有效方法保护呢,又如果企业采用了这个方案,其他同行如果也用这个方案,我们是否可以阻止他,可能描述的不是很清楚,可以来电和我电话沟通,谢谢,很急。

专利
2019-07-15 10:42: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专利的原则:"
    1、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原则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即发明、实用新型申请专利必须坚持一发明(或一实用新型)一专利的原则。
    2、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原则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一般也应遵循一外观设计 一专利的原则。"

  • 1、企业可以提出减免专利申请费用,经过知识产权局审核,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一般都给予一定减免,费用一般在300元到1200元之间。

    2、中国专利分为三种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申请发明专利的标准官费是3450(包括申请费950和实质审查费2500),如果符合公司费用减缓条件可减至1070,如果符合个人费用减缓条件可减至560;授权登记时还需交纳255和授权当年的年费。

    4、申请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的标准官费是500,如果符合公司费用减缓条件可减至150,如果符合个人费用减缓条件可减至75;授权登记时还需交纳205和授权当年的年费。另外,如果委托代理机构还需要额外的代理费。
  • 法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释义:本条是关于各类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期限的规定。  
    一、专利权具有时间性,这是作为知识产权的专利权同有形财产的所有权相区别的特征之一。  对有形财产的所有权来讲,如果财产本身不消灭,财产所有人对财产的所有权是始终存在的。专利权则不是这样,法律规定的专利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尽管发明创造的技术本身还存在,但专利权却不存在了。也就是说,对该项技术的独占使用权不存在了,该发明创造成了社会财富,任何人都可以无偿使用。法律对专利权期限的规定,既要考虑充分适当地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规定的保护期限不能太短,否则不利于调动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同时又要考虑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对专利权的保护周期不能过长,否则不利于先进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我国1984年制定的专利法,将发明专利权的期限规定为15年,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规定为5年,并可以申请续展3年。1992年第一次修改专利法时,将发明专利权的期限延长为20年,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延长为15年,这与TRIPS协议的规定是一致的,与世界各国关于专利权期限的法律规定相比也是较长的,充分体现了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当然,对专利权人来讲,在法定的专利保护期限内,专利权人可以根据本专业技术发展的周期及专利技术的实施情况,通过不缴纳年费或者声明放弃专利权的办法,自行决定其实际受保护期的长短。  
    二、依照本条规定,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之日起计算,即自专利申请人向中国专利行政部门实际提交专利申请之日起计算。  这里所指的申请日,不包括优先权日。这里规定的,只是计算专利权期限起算日期,至于专利权的生效,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应为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给专利证书,并予以公告之日起生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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