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咨询

律师您好!请问专利申请的原则是什么?

专利
2019-08-18 14:56:2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除专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请求,还可以对下列专利纠纷进行调解:
    (一)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
    (二)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
    (三)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
    (四)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对于前款第
    (四)项所列的纠纷,专利权人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提出。第八十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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