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咨询

请问一下提一个商品申请办理了外观设计专利和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根据了核查,接到了发明专利的通知单说未予被审理专利权。必须递交合理表明文档。我想不放弃发明专利申请办理呀?应该怎么办?

专利
2020-02-29 16:00: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外观设计专利是从授权公告之日起受保护,但是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从申请日起算为十年,也就是说外观设计专利的实际保护期限不到十年。专利权的有效期与保护期间并不是一个概念。
    对于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在授权前的行为是不能追究的,授权前可以追究仅仅对于发明专利才可以适用,也仅仅是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开后的临时保护,而且可以在发明专利授权后追溯到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日,追究的不是侵权而是临时使用费。
    至于你说的问题你的专利是9月11日授权的,不能追究4月5日的所谓侵权行为。
  •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属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专利法第31条第2款)系列产品如果属于以上属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相似的外观设计最好同一天提交,否则在先的可能会影响在后的权利。
  •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发明专利申请以后,必须依照专利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的主要审查程序有,初步审查、公布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实质审查。  专利审查中可以要求回避情形:  
    1、是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2、与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有利害关系的;  
    3、与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查和审理的;  
    4、专利复审委员会成员曾参与原申请的审查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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