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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服部分裁决书内容

仲裁
2020-07-06 09:35: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劳动者对本法规定的关于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不服劳动仲裁,可以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仲裁委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如起诉状、劳动仲裁裁决书等。如果期满没有起诉,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
  • 你不签收不影响裁决书的效力,如果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法院起诉,如果超过15日不起诉,裁决书就发生法律效力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