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无论是未成年人改名,还是成人改名字,都有一个问题,就是派出所改名字需要什么样手续。针对大家都迷惑的问题,找法网小编帮助大家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派出所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对16岁以上公民更改姓名“从严掌握”,仅仅是公安机关内部规定,无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且与《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抵触之嫌,应无法律约束力。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派出所改名字需要的手续:
改名字的办理流程
1、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
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审批手续,受理窗口为派出所的应同时将已审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派出所,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受理地户籍窗口凭公安分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当场办理变更手续。
办理时限
未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还祖姓的”和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办结。
不予变更姓名的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
(4)变更后的姓名有违公序良俗或易引起重大误解的;
(5)其他特殊原因。
未成年人改名流程手续
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派出所5个工作日内核准。
成年人改名流程手续
准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有关证明、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所属公安分局户政科申请;
公安分局5个工作日内核准;
经核准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变更;
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
未成年和成年人派出所改名字需要的手续可能有些不同,希望可以帮助大家了解改名字有关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