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咨询

我是在昨天被QQ网络诈骗8000元??我现在只知道那边的电话还有QQ号??和他的银行卡账号??以及汇钱的单子??这样能查出来吗

消费者维权
2019-08-05 08:22: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网络诈骗的防范措施
    防范手段一: 千万别告诉任何人密码。 使用银行卡一要有卡或卡号,二要有密码,所以,密码是最关键的因素。 事实上,密码是唯一的,连发卡的银行也不知道, 如果你忘了密码,银行只能让你重置密码,而无法告诉你密码。
    防范手段二: 有问题打银行电话,不要打陌生电话。不要轻易相信atm 机或陌生短信上提供的银行咨询电话, 而是应该拨打银行的客服电话(一般是95***,也有银行为银行卡提供了免费的800电话)。
    防范手段三:在取款机取钱时,视线不要离开取款机。要记住,你输入了密码而又没有将卡取出的时候是最危险的, 因为一旦你的卡被人掉包,在 atm 机里的那张卡不需要密码也能被人操作。
    防范手段四: 一旦提款出现问题,一定站在原地不要动。首先检查一下提款机有没有被人做手脚,如果没有, 立刻拨打该银行的客服电话, 然后在原地等待银行人员来帮你解决问题。
    防范手段五: 输入密码时要谨慎,先看看身后有没有人,若身后的人离你太近,要示意他保持距离,同时在输入密码时最好用手部进行遮挡, 以免被别人猜到或设备拍到你的密码。
    如果你已经被骗并将钱打入骗子的银行账户中必须立即报警,但由于骗子多是团伙作案,银行卡几乎不会用本人信息注册的,所以只有骗子的银行卡号很难追回损失款项。
  • 刑法及司法解释对构成诈骗罪的数额进行了规定: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五条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 根据法律规定,财物被骗受害人要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受理后,对于确有犯罪事实且符合立案条件,予以立案,并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有关证据材料。破案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法律依据:
    一、《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二、《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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