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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经济纠纷原告的起诉法院还没有开庭,但是公司的账户被冻结了,我可以开普通的账户吗?

经济犯罪
2020-03-02 17:11: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的,债权人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强制执行中,有权依法冻结债务人的工资用来偿还欠款。在未全部还清欠款前,法院可以一直冻结。
      
    3、如果债务人家庭没有其他收入,可以向法院申请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生活费的标准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债务人家庭有其他收入,足以维持基本生活的,法院不予保留生活费。
  • 可以被冻结,但有3个条件:一是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二是仅限于请求的范围,即3万;三是要提供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 依法设立的公司是独立的法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公司的财产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公司的财产属于公司,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不能侵占或者擅自处置公司的财产。法定代表人家属经济纠纷与公司无关,由相应的家属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的股权,家属经济纠纷涉及金钱给付的,则法定代表人所持公司的股权可能被保全或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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