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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三个月以快递方式发货给公司的商品,公司说现在我没收到,月结号没有了,去快递公司,快递说找不到月结号,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0-03-12 16:54: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先内部处理,然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国《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快递企业与快递从业人员不得违法泄露在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违反规定的企业将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快递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泄露用户信息的从业人员,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送快递出车祸负主要责任应当认定为工伤。
      快递人员的工作时间就是规定的送快递时间,工作场所就是送快递区域,出车祸受伤是遭受事故伤害,送快递出车祸负主要责任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一)款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是无过错责任保险,本人是否有过错不影响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消费者购物前维权自身合法权益的方法:
      
    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清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消费者维权各项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购买前了解商品属性。对于商品的种类、规格。性能、原材料、结构、合格证,出厂日期、消费期限、使用说明、售后服务等有关商品自身的情况以及商标、厂家、生产地、经销者等关于商品生产经营者的情况应尽可能地了解。
      
    3、保存购买凭证。购买后应尽可能要求销售者出具发票、收据或其他书面的证明材料,以便在受到侵害时,能够有效地进行索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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