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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操作原理

2018-07-26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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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存款是其负债,贷款是其资产。所谓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商业银行将其信贷资产转售给其他的专业金融机构(如券商),专业金融机构再通过一定的金融技术,将银行的信贷资产重新组合并以此为基础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的一种融资行为。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操作原理,欢迎大家阅读。

  一、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操作原理

  金融机构将大量规模很小的抵押贷款聚集成一个组合,划分为若干标准化的金额,并将对这些利息和本金的要求当作证券销售给第三方。这就使原本不流通的资产变成可流通性的证券。

  例如:某银行甲贷出许多住房贷款,经过组合,甲向公众卖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甲卖出证券,从公众那里收回了贷款),到期,购买证券的公众(投资者)得到甲从借款方得到转交的本和息;甲银行由于为借款方和投资方服务,得到服务费用。

  在美国,有的抵押贷款证券向购买者提供所有权;有的抵押贷款证券向购买者提供债权。

  二、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政策

  2013年8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金融支持有着重要作用。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是落实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也是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改革举措,可以有效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金,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会议确定,要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循序渐进、稳步推进试点工作。一要在实行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规模。优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在加快银行资金周转的同时,为投资者提供更多选择。二要在资产证券化的基础上,将有效信贷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倾斜,特别是用于“三农”、小微企业、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等建设。三要充分发挥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作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统一产品标准和监管规则,加强证券化业务各环节的审慎监管,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风险较大的资产不纳入试点范围,不搞再证券化,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试点规模再度扩大

  为深化金融改革创新,盘活存量资金,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2015年5月1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新增5000亿元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规模,继续完善制度、简化程序,鼓励一次注册、自主分期发行;规范信息披露,支持证券化产品在交易所上市交易。试点银行腾出的资金要用在刀刃上,重点支持棚改、水利、中西部铁路等领域建设。

  以上就是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操作原理的介绍。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的实质,是将银行的信贷资产转化为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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