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劳动法》中没有对退休年龄作出规定,退休年龄主要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那最新女职工延迟退休年龄规定是怎么样的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完成养老金制度并轨时,取消了女干部和女工人的身份区别,将女性职工的退休年龄统一规定为55周岁。以前女工人退休年龄为50周岁,女干部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现在统一规定为55周岁了,取消了两者之间的区别。
可以申请提前退休的两种情况:
第一种,女性从事高温、高空等对身体有危害的工作,在年满45周岁可以申请退休;
第二种,女性满45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满10年,经医院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退休。
现行的退休政策仍然是1978年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规定》。
工人具体的退休年龄,一般是女工人50岁,女干部55岁,男工人60岁退休。但这只是其中的一点点条件。
从事特殊工种满足相应年限的工人,可以男同志55岁,女同志45岁退休。失去劳动能力,男同志50岁,女同志45岁退休。
另外,还涉及到没有到达退休年龄就失去劳动能力的退职问题。还有工伤1到4级职工的伤残津贴和护理费问题。
1、受聘人员原则上按所聘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退职)。
2、对由工勤岗位受聘到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的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聘用满10年(本意见下发前已被聘用的,可连续计算)且在所聘岗位退休(退职)的,可按所聘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退职),并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
3、对首次聘用时由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受聘到工勤岗位的人员,任原职务满5年、符合订立聘用至退休合同且保留原国家规定工资待遇的,应按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退职),并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
长期在管理工作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长期在生产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凡在本单位担任一定行政管理职务或未直接从事本单位生产产品活动或不直接从事本行业一线生产、服务、工勤岗位工作的,都按从事管理岗位确定。最新女职工延迟退休年龄规定,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