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证咨询

据我所知,个体户的税务登记证被税务局注销了。这合法吗

公司税务
2019-12-20 16:19: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办法中规定,拆迁的住宅房屋用作经营使用,只要在拆迁通告发布前,依法取得合法经营手续、税务登记证并有纳税记录,且房屋所有权证书、合法经营手续和税务登记证注明的营业地点是一致的,其补偿金额按照同类房屋住宅和非住宅估价金额的平均值确定。

  • 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向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后将进行税务清缴处理。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一)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1份
    《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1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收费标准为20元/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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