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新公务员法对辞职补偿的规定

2019-05-27 18: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我们知道,新公务员法对辞职补偿是有相关规定的。那么,新公务员法对辞职补偿的规定如何呢?公务员不得辞职的情形有哪些呢?公务员具体怎么辞职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新公务员法对辞职补偿的规定

  一、新公务员法对辞职补偿的规定

  《公务员法》中没有规定补偿金,但按程序辞职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公务员法》

  第十三章 辞职辞退

  第八十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第八十一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第八十二条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

  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第八十四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第八十五条 辞退公务员,按照管理权限决定。辞退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的公务员。

  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第八十六条 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

  二、公务员不得辞职的情形

  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

  2、设计到国家秘密岗位或未过脱密期

  在涉及到国家秘密的特殊岗位任职或者是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需本人继续处理

  这类人要是离职的话,会对机关工作的运行产生很大的影响,就像一个机器,要是某一环节出了问题,那么就难以运行。这类人在辞职的时候需要提前打辞职报告,把自己手上的工作做完之后,满足上述条件的话才可以允许离职。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等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所有的公务人员在离职的时候都要经过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三、公务员怎么辞职?

  公务员离职的话简单来说就是,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辞职申请;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按照管理权限上报任免机关;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审批后,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及申请辞职的公务员。需要注意的是:《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和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等存入本人档案。 两年内到与原机关有隶属关系的国有企业或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工作的,须经原任免机关批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新公务员法对辞职补偿的规定”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公务员法》中没有规定补偿金,但按程序辞职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