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咨询

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但不做任何关于财务的工作。请问公司出事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具体哪方面出事需要承担责任。

刑事辩护
2019-12-22 14:30:4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应是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这个合理路线,可以理解为往返于工作单位和职工居住地的一个合理的路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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