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咨询

我的本科生是定向生,现在即将毕业,不想回去工作,希望向公司申请,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公司不同意,我可以怎样终止违约?

2020-06-03 07:11: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除和终止还是有区别的,其区别主要必须在:

    (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
    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
    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由此可见,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
  • 您好,在签订了合同也没有任何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不履行合同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我国《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109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规定,所以如果不履行责任还是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
  • 您好,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双方需要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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