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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

2020-03-15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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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法律文书需要依法送达,送达方式有很多种,各种法律文书可以适用的送达方式是不一样的,比如民事判决书和刑事判决书的送达方式就不一样,那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刑事判决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

  一、刑事判决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

  1、直接送达。直接送达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派员将诉讼文书直接送交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的特点是承办案件的司法机关将诉讼文书直接送达收件人,而不通过中介人或其他中间环节。

  根据法律规定,送达通常应当将诉讼文书交给收件人本人,由收件人本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的日期,并且签名或者盖章。如果收件人本人不在,由他的成年家属或所在单位的负责人代收,代收人也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的日期,并且签名或者盖章。

  2、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指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拒绝签收向其送达的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留在收件人住处的送达方式。

  留置送达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即只有在收件人或代收人拒绝接受诉讼文书或者拒绝签名、盖章时才能采用。找不到收件人,同时也找不到代收人时,小能采用留置送达。留置送达的程序是,在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情况下,送达人员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诉讼文书留在他的住处,并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诉讼文书的留置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3、委托送达。委托送达,指公安司法机关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委托收件人所在地的公安司法机关代为送交收件人的送达方式。

  委托送达一般是在收件人不住在承办案件的公安司法机关所在地,而且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所采用的送达方式。其程序是,委托送达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将委托函、送达的诉讼文书及送达回证,寄送收件人所在地的公安司法机关。受委托的公安司法机关收到委托送达的诉讼文书,应当登记,并由专人及时送交收件人,然后将送达回证及时退回委托送达的公安司法机关。

  4、邮寄送达。邮寄送达,指公安司法机关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通过邮局将诉讼文书用挂号方式邮寄给收件人的送达方式。其程序是,公安司法机关将诉讼文书、送达回证挂号邮寄给收件人,收件人签收挂号邮寄的诉讼文书后即认为已经送达。挂号回执上注明的日期为送达的日期。

  5、转交送达。转交送达,指公安司法机关将诉讼文书交收件人所在机关、单位代收后再转交给收件人的送达方式。通常适用于军人、正在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的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转交送达的程序是,诉讼文书的收件人是军人的,应当通过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部门转交。收件人正在服刑的,应当通过所在监所或者其他执行机关转交。收件人正在劳动教养的,应当通过劳动教养单位转交。代为转交的部门、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应当立即交收件人签收,并将送达回证及时退回送达的公安司法机关。

刑事判决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

  二、刑事判决书送达期限是多久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案件是当庭宣判的,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后,应该在五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到当事人和公诉公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判决书应当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三、刑事判决书网上能否查到

  2014年及以后生效裁判文书可以去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2014年以前的案件需要到判决法院查询。2014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正式实施。该司法解释明确,最高法在互联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中西部地区基层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时间进度由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并报最高法备案。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刑事判决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刑事判决书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和转交送达。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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