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办公室出租合同可以提前解除吗

2018-07-26 17: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在办公室租赁过程中,双方难免就租房的一些问题产生纠纷,最后出租人有可能会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但此时毕竟约定的租赁期限尚未到,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此时出租人是否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出租人是否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以后,双方均不能随意和擅自解除合同,但是,在符合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下,出租人即出租人是有权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以前解除合同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一)约定解除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双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提前在合同中约定了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或者是双方在履行合同规定的过程中形成约定解除合同的新合同,那么在这两种情况下,当发生了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出租人就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二)法定解除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在以下情形发生时,无论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解除合同的约定,出租人都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房屋大面积或全部毁损,比如因雷击而发生大火,烧毁房屋,在这一情况下,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2、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致使房屋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承租人没有通过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4、承租人不支付租金的。承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承租人逾期还不支付的,出租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5、双方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双方对房屋的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要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二、租赁合同解除后可以要求赔偿吗?

  租房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在合同中,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取决于当事人一方是否存在违约的情形,因此,出租人在提前解除租房合同后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也需要视具体进行考虑。法律规定了出租人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几种情形,如果出租人解除合同时不符合这几种情形,那么可以认定出租人的行为构成了违约,承租人可以向其要求赔偿。当然,如果出租人是在法律规定下解除合同的,那么其行为就是合法的,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出租人不能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否则就构成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涉及房屋租赁的问题往往较为复杂,现实中的情况也纷繁不一,在这种情况下,为避免当事人利益受到损害,建议还是先咨询一些专业的律师之后再进行处理吧。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