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虚假广告行为的类型与判定

2019-05-28 16:51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广告的信息传递能迅速沟通供求关系,加速商品流通和销售。但是不真实的广告只会给消费者带来反感。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虚假广告行为的类型有哪些?虚假广告行为应该如何判定?虚假广告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虚假广告行为的类型与判定

  一、虚假广告行为的类型

  1、欺诈性广告,即以牟取非法收入为目的,采用捏造、歪曲等手段进行宣传,从主观上欺骗消费者;

  2、夸大性广告,即在广告中使用无科学根据的夸张词语或绝对性词语夸大商品功效,诱使消费者购买;

  3、含糊其词的广告,这类广告词句往往刻意取巧,故意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语言、文字、图像,对消费者进行误导,最为典型的便是“买一送一”的优惠销售方式,使消费者误认为商家所送商品是同一商品,如消费者参与某运动鞋的“买一送一”活动,得到的赠品仅是一双鞋垫;

  4、混淆视听的广告,此类广告多为自己的产品盖上“大帽子”——即宣称某某科研院所最新成果、与国外某某机构强强联合等,让普通消费者难辨真假;

  5、名人广告,利用公众崇拜名人心理做广告。近年来诸多名人因代言的药品、化妆品等商品广告涉嫌夸大功效而被媒体曝光。

  二、虚假广告行为判定

  1、虚假广告,就是指广告内容是虚假的或者是容易引人误解的,一是指商品宣传的内容与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不符,另一就是指可能使宣传对象或受宣传影响的人对商品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的联想,从而影响其购买决策的商品宣传。这类广告的内容往往夸大失实,语意模糊,令人误解。虚假广告行为在法律上表现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形式,作为是指故意发布虚假广告;不作为就是广告发布者有义务说明或者警告,而不作为。

  2、虚假广告一般应从两个方面认定:

  (1)一是广告所宣传的产品和服务本身是否客观、真实;

  (2)二是广告所宣传的产品和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和服务所能达到的标准、效用、所使用的注册商标、获奖情况以及产品生产企业和服务提供单位等)是否真实。凡利用广告捏造事实,以并不存在的产品和服务进行欺诈宣传,或广告所宣传的产品和服务的主要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均应认定为虚假广告。

  三、虚假广告处罚标准

  发布虚假广告,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按照2015年颁布的《新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并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同时处以广告费用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还可以吊销广告主的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于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以与广告主同等数额的罚款,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广告主及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构成犯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以上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虚假广告行为的类型有:欺诈性广告、夸大性广告、含糊其词的广告、混淆视听的广告、名人广告。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