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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合同违约怎样赔付

2018-07-31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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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商铺租赁合同违约纠纷后,违约的一方要对损失方进行赔付,那么在商铺租赁合同中甲方违约应该怎么赔付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商铺租赁合同甲方违约赔付:

  租赁合同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收取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如果承租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迟付或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依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出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二)要求承租人按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出租物,并可对承租人使用租赁物进行监督和检查,如果因承租人的原因致租赁物损失、毁灭,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合同终止时及时收回租赁物,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时,对出租物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检查验收,符合规定的条件,按时收回租赁。

  (四)解除合同。出租人在监督检查承租人使用出租物时发现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出租物,造成出租人损失,出租人可以依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五)要求恢复原状。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出租物原状。

  二、租赁合同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向承租人提供合同约定的出租物。

  (二)保证租赁物符合合同确定的要求,达到合同确定的性能与用途。

  (三)按期对出租物进行维修(合同约定由承租人维修的除外)。

  (四)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义务。如修理或者更换租赁物(法律、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综上所述,《关于合同法的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 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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