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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门面租赁合同纠纷

2019-08-28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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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经济的发展,门面租赁的现象已经很普遍了,人们对于租赁的法律意识也越来越高,都会签订相应的门面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可以按照合同解决。那么,具体如何解决门面租赁合同纠纷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帮助到您。

如何解决门面租赁合同纠纷

  一、如何解决门面租赁合同纠纷

  可以退租,也不必支付下一年的房租,但是你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你在租赁期内,中途擅自退租,你应该按合同总租金适当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为你们之前没有约定违约金,所以你现在可以与房东协商违约金的数额,如果数额过高你可以诉讼要求降低违约金数额。具体法律规定如下所述: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当事人可以预先或事后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和幅度,但这种约定不得显失公平。违约金过高或低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法院可以依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降低或提高,以体现法律公平性的要求。

  二、店面出租违约责任及赔偿是什么

  1、遵循完全赔偿和合理预见规则,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确定最终的赔偿数额。

  2、依《合同法》第108条的规定,所谓预期违约,以称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的行为。

  3、预期违约的实质是种毁约行为,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所谓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到来之前,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违约广播这种毁约心思表示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所谓默示毁约,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行为表现而预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其构成条件为:

  (1)债务人的行为符合《合同法》第68条所规定的情形;

  (2)守约方具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具有上述情形;3、违约方不愿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

  4、对于预期违约,守约当事人依法选择下列救济方式来追究对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1)采取自救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依《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际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此规定比较适合明示毁约。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恐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故守约方不宜而采取解除合同措施,可参照合同法第68条规定,中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准备,以避免扩大自己的经济损失;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在预期间内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若对方当事人在处理期间内不能提供适当担保,应视为对方明示毁约,此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此种自助措施与行使不安履行抗辩相似。

  (2)寻求司法救济,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第10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措施,对于明示毁约易于操作;但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须掌握对方预期违约的确切的证据后方可诉诸法律,否则,将因证据不力反而于己不利。

  (3)持合同的效力,等待对方履行,当一方预期违约,对方可坚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对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静观对方的态度是否有所变化,然后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明示毁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毁约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对方履行,以免扩大损失。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三、门面租赁合同注意要点是什么

  1、格式条款的效力

  采用格式条款须尽提示义务

  《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通常合理的提示方式可以采用字体下划线、加粗、加大、标红等。

  2、格式条款提供方未经提示义务的后果

  (1)可要求撤销格式条款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39条第1款关于提示和说明义务的规定,导致对方没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对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39条第1款的规定,并具有《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格式条款无效。”

  即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若未尽提示义务,合同相对方具有法定的撤销权,即合同相对方有权选择是否对认为于己不公的条款进行撤销。作为一种形成权,该撤销权的行使时间应当遵循《合同法》第55条关于除斥期间的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2)格式条款无效

  《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结合司法解释,未尽提示义务并非一定导致格式条款无效,导致格式条款无效的核心原因是“法定无效”、“人身伤害免责条款、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财产损失”、“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这几种情形。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如何解决门面租赁合同纠纷”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如果在租赁期间内擅自退租,是要支付租赁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的,没有约定的话,是可以与出租方进行协商处理的。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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