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咨询

你好:我与房东签了一个9年的租赁协议,现在已用了一年半,现想退租,但是其中一条为:如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双方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协议签字后,方可终止合同。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均应赔偿对方违约金,违约金额为一年租金之总额,守约方并拥有继续追究违约方的权力。我们集团有两个分公司与房东签了两份一模一样的合同,合同中都有上面的这一条,我们一个分公司一年的租金总金额为78000,两个公司加起来违约金共计156000,太多了,现在已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想问该怎么办

2019-09-24 18:00: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合同法》规定了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执行定金罚则等形式。对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方式,考虑到劳动合同的特殊性,结合国外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方式的规定,主要应以继续履行,赔偿损失为主,以禁令、申明等防范、补救措施方式为辅,违约金和定金方式不宜适用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场合。
    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或特定履行,是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相对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债务的责任方式。尤其在单位违约时应首选以继续履行的责任方式来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责任,这对于竞争日趋激烈、业相对困难的形势下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应当注意的是,继续履行仅发生在用人单位违约的情形。劳动者违约,用人单位一般不能援引实际履行制度。这是因为劳动合同有人身依附性,如果强制劳动者履行劳务,无异于对债务人人身施以强制,侵犯人身自由,与现代社会以人格尊重、人身自由受保护的基本价值相违背。
  • 合同的效力一旦被确定为有效,就不再会因为其它原因而改变。一般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一方违约,只会导致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而不会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正是因为合同在成立后有效,一方违约,才应该按照有效的合同,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1、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违约责任。
      
    2、依据:《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
    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
    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
    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提前终止合同的条件,不属于违约。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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