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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地是父亲的土地,儿子有权租赁吗?

2020-02-09 08:42: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减少纠纷。当事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但已实际流转了,仍可认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成立。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除需经流转双方当事人签字外,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该转让合同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发包方不同意,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不成立。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方式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将此类流转合同报发包方备案。不论发包方是否同意,都不影响该流转合同的成立。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流转方、受流转方的姓名、住所。当事人是农户的,户主的姓名可代表全家。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间,即流转的年限和起止时间。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六)流转金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除此之外,当事人可约定其他内容。
  • 土地租赁合同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能提前续签。 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
      在租赁合同中,要确定合同的主体,在签约时务必要认真审核出租人的资格,要核实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与出租人是否一致,要明确租赁物等等。
  • 土地租赁合同至少要包括双方当事人,合同标的、违约责任、旅行方式等。土地租赁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保留土地合法使用权的条件下,承租权人在一定期限内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对土地进行使用和收益,因此,土地承租权人享有租用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
    土地承租权人不享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权行使转让或者抵押等处分权。依《合同法》第224条的规定,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同意,土地承租权人可以将之转租,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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