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员工离职是否要通告全员?

2020-03-18 18: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见过员工离职通告,可能有些人见过,有些人没见过,公司发布员工离职的通告很多,比如给其他员工起一个警示作用或者告诉别人该名员工已经离职,不能从事与公司相关的业务活动,问题是员工离职是不是一定要通告全员呢?下面找法网小编就给大家解答一下。

  一、员工离职是否要通告全员

  员工主动离职的不要全员通报,因为如果一个月有个十来个走的,你天天通报离职,动摇民心;因违犯纪律被公司解聘,或工作不胜任被淘汰的可以通报,起到警示作用。

员工离职是否要通告全员

  二、员工不办理离职手续怎么办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通常采用不予支付或延期支付工资的手段来制约员工离职时不办理离职手续的行为,从而促使员工遵守离职手续办理流程。事实上,用人单位不予支付或延期支付工资不是抗辩员工不办理离职手续的理由,原因在于:工资支付的理由是员工提供了劳动,而不是员工办结离职手续。针对员工离职时不办理离职手续的问题,用人单位可以采取下列处理方式:一、若员工离职后,用人单位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或延期支付经济补偿金来制约员工不办理离职手续的行为。此种处理方式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二、若员工离职后,用人单位依法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员工完成工作交接对用人单位来说具有重要价值,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员工完成工作交接、结清公司财务事宜。三、若通过其他的法律文件可以证明员工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员工的工作交接也没有实质价值,这种情形下基于降低用人单位用工管理成本的考虑,我们认为用人单位没必要让员工走签字离职手续流程。

  三、不交接工作也必须为其开离职证明吗

  事实上很多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是因为劳动者不配合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那么,用人单位能否以这个理由进行抗辩?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从上述法律规定看,出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是否交接并非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的前提条件。

  因此,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未进行工作交接而拒开离职证明是不可以的,但 可以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前拒付经济补偿金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员工离职是否要通告全员的相关内容,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员工离职不是一定要通告全员,由公司自主决定,一般来说通告的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