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死前跟他人签了一份承揽种植园合同书,农田房主就是我妈妈,合同期限为十年,每一年给的一千元,如今早已执行三年了,如今大家想取回农田,是不是能够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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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是由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物业服务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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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和物业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的,都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业主不及时缴纳物业费,应承担法律责任,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并承担一定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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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业主维权,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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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