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是兄弟俩,继母健在,继母把房子交给哥哥自己,骗家人签了分家协议,马上给哥哥做了房地产证明书。 协议证明人是叔叔。 尽管我们钱的一部分很少,但还是远离平均。 驳回公平的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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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基本内容 分家,顾名思义,把一个家分开,分成若干个家。一个完整的家解体,几个新的家庭成立、诞生。分家,主要是分财产。财产中,主要分固定资产和资金,即父母的积蓄,父母的私产。 分家析产协议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约人的姓名,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
(二)、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
(四)、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五)、证人姓名;
(六)、立约人、证人签名盖章;
(七)、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
二、分家析产时应注意的事项
(一)、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 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
(二)、分家析产时,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 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专长。 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效用。 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这样,就不至于有分家后因某项财产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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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分家析产的协议书,也应该有其它子女在协议书上加以确认。而本协议没有其他子女的签字,就不能成为分家协议书。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份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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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中的房子房产证问题,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当事人申请翻建扩建的房屋时没有及时向房管部门申请产权的登记,没有向规划部门报批等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首先要由申请规划的部门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一系列的认定。
如果房屋的建设是合法的,
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如果是违章的建筑,则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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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