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咨询

肇事逃逸至一人死亡,经法院合解赔尝死者30万,肇事者被判三缓三,当场释放,事过之后一个月肇事者去交警部门索要驾驶证,交警不给,说要两万,不拿两万驾驶证吊销,当时拿不出钱来了,我想吊销就吊销吧,大不了过两年有钱了花个三千在从考一个,两年后我在报考时,驾校告诉我报不上去,说我被终生禁驾,现在我该怎么办?

2019-08-30 21:47: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应先向交通管理部门获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于肇事后逃逸涉嫌交通肇事罪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捉拿犯罪嫌疑人,等犯罪嫌疑人归案后可向损害赔偿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权造成他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主要包括以下:
    1.为救治侵权人所支出的常规费用
    2.丧葬费的损失
    3.死者生前收入的损失
    4.死者生前抚养的人抚养来源丧失的损失
    5.被侵权人近亲属的精神痛苦赔偿。

  •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除了上述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规定: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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