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鉴定标准咨询

因为我母亲被人打了造成重伤二级,被告人现在84岁,无能力赔偿民事责任,请问后人作为法定监护人有义务赔偿责任吗?

2019-05-14 15:19: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依据此规定,在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诉讼过程中,对民事损害赔偿的处理有以下两种情况:第一,如果被害人个人(自然人)由于交通肇事者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有权在刑事诉讼中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肇事者对其损失进行赔偿;第二,如果被害人是国家或集体的,可由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肇事者对国家、集体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因此,当事人即使承担了刑事责任,可能仍然是需要进行民事赔偿的。
  • 把人打成重伤,除被法院判刑外,还要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等经济损失。
    《刑法》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 被人打伤可以要求赔偿的项目: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治疗康复需要的辅助器具费等,住院的话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如果伤情较重,造成残疾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
  • 被打者不同意打人者取保候审,不是就不能办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只要符合条件即可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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