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鉴定标准咨询

农村自建,承包商不是物资,业主和承包商提出合同,安全问题是承包商负责人,现有一名工人受伤手,资金约1万元,请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2020-06-16 09:35: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跟包工头干活的工人在工地受伤,如果能申请认定为工伤的,肯定做工伤更划算,而且程序相对简单一些,如果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的,就通过劳务关系进行维权。
    2、走工伤处理的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走劳务处理的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工作期间在工地上发生的伤人事故,老板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职工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之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时,因意外事故而负伤,或者在工作时间之内因本人责任事故而负伤,所需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支付。
    停止工作治疗、休养期间,按照停止工作休养时间长短和本人连续工龄(工作年限)的长短,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一定比例的伤假工资,具体标准与病假待遇相同。医疗终结后,可以工作的,应该继续工作。
  •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关于此的问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合同期满如用人单位不再与你续签合同,应当支付补偿金,标准是每一年补偿一个月,不满半年半个月,超过半年也补一个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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