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标准

2018-08-02 16:54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医疗保险费,在参保人因患病和意外伤害而发生医疗费用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的一种,其报销按照一定的标准兑付。那么,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标准是怎么样的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

  1、村卫生室、卫生所报销比例60%;

  2、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

  3、二级医院报销比例30%;

  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20%;

  5、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

  二、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

  1、新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辅助检查项目限额报销200元;

  2、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按照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按照1000元报销;

  3、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4、各级医院报销比例为: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三、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

  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3、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5、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6、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四、新农合报销范围

  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凡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的,都可获得新农合报销,其报销范围主要包括药物报销、检查费用报销、床位费报销等。以药物报销为例,甲类药物基本可以报销,部分乙类药物可报销,丙类药物不能报销;以住院报销为例,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也是可以报销的。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标准,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具体核算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和补偿金额,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签署核算意见。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