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杭房公委〔2016〕2号),现就调整放宽住房公积金个人异地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那么杭州公积金异地怎么办理呢?找法网小编整理以下内容。
一、杭州公积金异地怎么办理
职工由异地来杭州工作,新单位为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后,职工携带相关材料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按以下程序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2份,若单位中有多名职工同时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的,可委托单位专管员集中办理。
转入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和信息传递(3个工作日内办结)。
转出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受理(5个工作日内办结)。
资金划转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①已连接全国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的,资金通过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划转至转入地中心,实现与信息的同步转出;
②未连接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的,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至转入地中心。
转入地中心信息接收,划转资金入账,完成转入手续(3个工作日内办结)。
完成转入操作后,登录转移接续平台,将转移接续业务办结信息反馈转出地中心。
二、相关知识
职工在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后,可向中心申请将在原缴存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本中心。
1、职工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向中心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2、委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填报《杭州市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单位盖章,职工签字),单位代理人应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和有效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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