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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的判离条件

2019-07-31 11: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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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的发展,很多人开始重视婚姻自由、个人幸福,婚后的生活不如意、关系不和,人们就会选择离婚。离婚诉讼中,不管是诉请解除婚姻关系,还是诉请准予离婚,都是一样的。那么离婚诉讼的判离条件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离婚诉讼的判离条件

  判决离婚法定理由,也叫判决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修正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可见“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没有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准离婚。

离婚诉讼的判离条件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1、重婚或者或者配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诉讼离婚几次可以离

  符合条件的,起诉二次基本上法院会判离。

  1、如果能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一次也可以离婚;若第一次被判决离婚,半年后再起诉,第二次基本上都会判决离婚。

  2、一审在六个月内结案,二审在三个月内结案,离婚案件一般会短一些,一审两三个月结案了也是正常的。

  3、可以委托别人起诉,也可以全权委托律师代理,但开庭时委托人必须出庭(特殊情况除外)。

  三、诉讼离婚多久可以做出判决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一般均采取简易程序审理,即在基层法院并由一位法院独任审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起诉到法院做出判决应当在三个月以内完成。

  在诉讼实践中,南京市各法院从起诉后至开庭一般在20-30天左右,如果开庭 时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则法院会在开庭后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做出判决。

  离婚案件一审判决准予离婚的并不是很多,特别是被告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时,一般会判决不准离婚。

  在判决半年后,原告可以选择第二次诉讼,南京市的各法院现在审理离婚案件采用“首审负责制”,即第一次处理离婚案件的法官,第二次仍由该法官负责处理,由于有第一次诉讼的经历,法官处理第二次诉讼离婚的速度较快,一般在一个月内会审理终结。

  所需时间:第一次诉讼:60天。半年后第二次诉讼:30天。两次诉讼合计9个月左右。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离婚诉讼的判离条件、诉讼离婚几次可以离以及诉讼离婚多久可以做出判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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