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使夫妻双方免受痛苦婚姻的折磨和纠缠。所以一旦两个人不再能快乐生活,选择离婚也是一种解脱。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怎么办协议离婚手续?双方自愿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协议离婚有哪些不好?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协议离婚又称自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我国协议离婚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是合法登记的夫妻,即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
2、双方离婚是完全自愿的,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3、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达成了一致意见。其中,子女问题,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
4、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1、警惕对方利用离婚心切的心理。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分割条款中写的是双方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或财产已经分割完毕,然而实际上却并非如此。
2、警惕对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发现对方大大方方地答应将共同居住的房产归所有。可是想不到对方实际在别处还有好几套房子。
3、警惕对方拒绝迁移户口。办妥离婚手续后,按理说对方应该及时将户口迁出。可是会发现当联系对方,要求对方迁户时,对方要么不接手机,要么说没有空。
4、警惕对方拒绝协助房屋过户。如果房产证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时,会发现房管局通常会要求对方与同时来到现场,才会帮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如果是单身个人前来,就算手续离婚协议书、离婚证也是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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