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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法院的举证通知书应该怎么办

2020-03-17 16:26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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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法院立案后会向当事人送达各类文书,比如立案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等等,我们收到相应的文书之后就要做出相应的反应,那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收到法院的举证通知书应该怎么办?

  一、收到法院的举证通知书应该怎么办

  法院下达的举证通知书,是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将有关举证事项通知诉讼当事人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收到举证通知书后,当事人应当在举证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收集并向法院提交能够证明已方主张的证据,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收到法院的举证通知书应该怎么办

  二、过了举证期限可否再举证

  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如果属于”新的证据”的,法院应当予以确认, “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三、举证期限是多久

  举证期限: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当事人提起反诉应当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收到法院的举证通知书应该怎么办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收到法院的举证通知书后我们应该及时收集证据,千万注意不要超过举证期限,否则会给自己造成很大的损失。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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