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在发生一些民事纠纷之后,一般都是采取协商的办法。当然协商也不是唯一解决办法途径,在协商不成情况,当事人是有权申请诉讼的,最终结果等到诉讼结束之后才能判决。那么民事判决书执行的期限是多久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申请执行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对民事判决书的执行,原则上都是由当事人申请才开始。但是,在以下情况下,法院可以依职权直接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1、发生法律效力的是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扶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
2、发生法律效力的是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3、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变更的,原执行机构可以依职权,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责令原申请执行人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其孳息。原申请执行人拒不返还的,可以直接强制执行。
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2、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
3、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4、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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