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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民事诉讼案件诉讼费用是多少

2019-08-02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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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民事诉讼案件是要收费的,是要交诉讼费用的,相信很多人非常关心诉讼费的问题。那么,一般民事诉讼案件诉讼费用是多少呢?法院诉讼费包括哪些费用呢?诉讼费由谁承担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般民事诉讼案件诉讼费用

  一、一般民事诉讼案件诉讼费用是多少?

  民事起诉费用一般分为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和财产案件受理费: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非财产案件,是指因人身关系和人身非财产关系发生争议而提起诉讼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6月19日通过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在规定的收费幅度内按件计征,涉及财产的部分依不同情况处理:

  离婚案件,每件收10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收取。

  侵害姓名权、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收取50至100元。

  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没有争议金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至50元。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

  破产案件,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财产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是指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根据《收费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按照争议财产的价值和金额,实行依率递减的原则计算收取。其具体收费标准是:

  不满1千元的每件交50元;

  超过1千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超过50万元到11313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二、法院诉讼费包括哪些费用?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三、诉讼费由谁承担?

  诉讼费是由败诉方承担,但立案时需原告先垫付,案件审结后,如果原告胜诉,则诉讼费由被告出,需要由被告返还给原告,部分法院已开始试点,将原告预交诉讼费直接退还给原告,法院诉讼费再行向被告催缴,拒不缴纳的,可以直接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一般民事诉讼案件诉讼费用是多少”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民事诉讼案件诉讼费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收费是不一样的。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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